新规定将重度空气污染列入突发事件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registration.com/ 发布时间:2013/3/5 8:53:1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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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过滤器产品
今年一月的时候,我国多个城市和地区同时发生极重度空气污染,首都北京的空气质量指数一度达到993,在1月12日的时候,由于很多城市的空气质量指数值已远远超过500的仪器极限,以至于仪器无法测到终的结果,媒体称之为“爆表”。而全新的污染治理规定也将重度空气污染列入突发事件,以便更快速的解决类似的问题。
空气污染是多年来我国环境持续恶化的结果,具有常态化趋势,但是类似于1月12日这样的极端污染状态会在短时间内危及人的生命及健康,对自然环境造成毁灭性打击,所以完全有理由把这类极端严重的空气污染状态定义为环境灾难,进而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尽可能减轻或避免灾难性危害。这种措施既包括政府的救灾减灾,也包括民间的避灾防灾,不管是哪一方的行为都需要在行动时进行有序的社会动员。
有有经验的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不足是:
1、在后续的法条中把所要应对的突发事件具体规定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个方面,没有明确列入“环境灾难”,近期发生的极重度空气污染就很难与上述四种规定的范畴对应。
2、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该法的实施细则,如明确列举各种灾难或事故的主要形式,将极重度空气污染列入环境灾难的范畴。
3、同时对各种主要灾难或事件规定量化等级,以便各级政府掌握执行。
由此可以看出将重度空气污染列入突发事件进行处理真的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过于严重的污染甚至会影响到我们的身体健康,对于人类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一定要注意!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采用高效空气过滤器等设备进行及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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