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治理工作如何推动?借鉴经验是关键(二)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registration.com/ 发布时间:2013/4/25 8:50:5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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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过滤设备
大家是否还记得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为您分析的日本的大气污染诉讼法?这对于我们国内的PM2.5治理工作也是很大的经验,是很值得我们去借鉴的!
这次的诉讼中,争论焦点集中于柴油化、直喷化等问题,当时国家仅以较宽泛的控制措施消极维持现状。日本机动车制造商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实施了世界领先的对应措施。因此,通常认为即使出现了损害,机动车制造商也不应单独承担责任,而应由整个社会来解决问题。但就制造商自身来说,确实存在疏于以现有技术防止尾气排放的事实。
在一审阶段,下列事实得到了澄清。就使用汽油的机动车而言,制造商的确先于其他国家实施了严格的排放措施,研发促进产品的低公害化技术,但对汽油商用车及柴油车理应实施的相应措施却止步不前。另一方面,虽然对限制较严的出口机动车使用了以电控燃料喷射为主的柴油车技术,但国内车却未采用这一技术。至此,制造商低成本高利润优先于低公害的本质终于浮出水面。
2002年10月,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优先次诉讼判决认定了机动车尾气与哮喘的因果关系,并敦促制造商尽快降低尾气排放,担负社会责任。但是,由于在何时、以何种技术、能在多大程度上减少尾气排放等仍不明确,终未认定制造商的法律责任。因此,在二审阶段争论焦点集中于柴油化、直喷化等问题。在东京机动车排放的尾气中,氮氧化物的67%、悬浮颗粒物的大部分均来自于柴油车排放的尾气。即使同样的柴油车,与燃烧比较充分、容易采用排放尾气措施的副室式相比,直喷式会大量排放出NOX和SPM,而国家仅以较宽泛的控制措施消极维持现状。
由于1973年和1975年两次石油危机、1977年日元升值、经济不景气,对销售业绩不佳的卡车等机动车制造商来说,节约燃油成为打开局面的对策。上世纪70--80年代,机动车制造商着力推进小型卡车、轿车的柴油化和中型卡车的直喷化技术,结果就是汽油车的小型卡车快速柴油化。到1994年,柴油车已激增至64%;轿车由1975年的0%增至1995年的13%;直喷式中型卡车也从1980年的不超过30%激增至1995年的92%。
原告方举证证明,如果中型卡车、中型客车实现汽油化转换,乘用车还是原本的汽油车,即使大型卡车、大型客车仍为柴油车不变,东京都内源自机动车的颗粒物也可减少74%。如果源自机动车的污染减少至1/4,东京的大气污染公害会因受害发病率大幅降低而改善。
面对这一系列的争议问题之后是如何解决的?如何才能做到各个方面的利益都可以兼顾呢?在今后的文章中我们的空气过滤器有经验的人还将继续为您做出介绍,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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